第(2/3)页 这五人都是在同一个名为利红的劳务公司干活的,但是活干完之后,这个利红公司连夜搬离。 连铺在公司里面的地板都给拆了下来运走了。 一夜之间跑路! 以跑路来逃避给工人发放薪水。 这是一种最经典的拖欠薪水的方式,跑路解万愁。 追责确实有些困难。 而且这些公司的老总一般还不是公司的注册人,甚至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。 公司的所有注册信息都是别人,比如公司法人,有些人就喜欢用自己爷爷奶奶的。 公司出了什么债务,都不用他们本人来扛。 郑强的回答是:“不用担心,先证明公司的实际掌控者是他,只要证明了就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。” 林默想了想摆摆手说道: “手段太温柔了,现在拿着证据就去法院申请查封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财产。 这一条相关法律叫做“诉前财产保全” 然后向税务局举报,他通过虚开发票、个人账户收公款等方式逃税,触发税务稽查。 第三,向警方报案,说他职务侵占罪,挪用公款。 第四,同时向场监管部门举报他“失信行为”。 这样就能够触发法院,税务部门,警方,市场监管局四方对他施压。 当然,事情不会那么顺利,能成功几个是几个。 至于该准备的证据和手续,郑律师你应该能够搞定。” 郑强一听,愣住了:“呃....这....” 其他律师也是小嘴张大成了O型状。 连忙拿起笔记本记录了下来。 虽说大家都是法律精英,但想到的都只是起诉,通过法律途径。 真的没想到林默还有那么多的手段。 林默往下压了压手: “追债就一个核心理念,让逃债者的逃债成本远高于还款成本,为了达成这目标,可以利用上任何手段,让他的生活不得安宁也是手段之一。” 说着林默指了指脑袋:“大家一定要注意发散思维,不能局限自我。” “是!多谢林主任教诲!” 一众律师发自内心的感激。 纷纷动笔记录。 这些可都是宝贵实战经验啊! 就连郑强也觉得自己的方式弱爆了! “对了,如果不是这种债主逃跑的情况,谨慎起诉,先秘密收集证据,然后总结。” 第(2/3)页